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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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根据2012年北京市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考生务必要正确填写报名信息。
1、“全日制”栏目或“非全日制”栏目,必须按考生就读的报名院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栏目填写,另一类栏目全部填“无”。
2、“最高学历”必须填写考生在报名院校就读所取得或将取得的学历。
3、“毕业院校”必须是考生就读的报名院校。
4、“毕业时间”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必须是2013年某月,即考生在报名院校就读的毕业时间和学历(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5、“所学专业”必须选择会计类六个专业之一,即考生在报名院校就读的专业。
如不按上述要求填报,则1-2项不符合报名要求,3-5项不符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