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对台工作方针,自2006年起,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国家设立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指标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
特等奖 |
0 |
0 |
0 |
0 |
0 |
0 |
一等奖 |
0 |
0 |
0 |
0 |
0 |
0 |
二等奖 |
0 |
0 |
0 |
0 |
0 |
0 |
三等奖 |
0 |
0 |
0 |
1 |
0 |
0 |
二、奖励标准
等级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
特等奖 |
8000 |
20000 |
30000 |
一等奖 |
6000 |
10000 |
15000 |
二等奖 |
5000 |
7000 |
10000 |
三等奖 |
4000 |
5000 |
7000 |
二、评选对象
因2025年我校仅下达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三等奖指标1人,本次只面向2022-2024级台湾本科学生申请。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如下: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当学年内无挂科,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含)的标准。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报送
1.学生申请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
(2)个人事迹(附件4,电子版),将用于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评审确定名单后提交)。
(3)支撑材料:成绩单1份(纸质版)、2024-2025学年度本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版盖院章,表中需标注本人信息),相关获奖材料(纸质版,相关获奖证书和成果复印件,没有证书和未正式出版的成果均不考虑)。
(6)答辩PPT(3分钟,10月10日前发送至cupzizhu@163.com)。
2.学院推荐
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并于10月10日16:00前将《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通用》(附件3)及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OA发送至魏菲,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待通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结果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魏菲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5日